婚前买的股票和保险是共同财产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时间:2024-04-25 作者:合肥律师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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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股票一般来说是不算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一方或者双方投资的股票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收益,婚期所获得的那一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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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保险收益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所得的财产,比如婚后购买的车子房子等。
不难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从结婚领证那天才开始的,那既然是这样,婚前购买的保险自然就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了。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保险,一般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收益归属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判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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