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证但已同居3年多的情况下,彩礼退还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彩礼可退还。但考虑到已同居3年,法院可能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双方权益受损,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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