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败诉?

时间:2024-04-21 作者:合肥律师

建设合同纠纷仲裁流程:
1、提交仲裁申请书,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进行受理;
2、双方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
3、仲裁委员会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作出裁决;
5、对仲裁庭作出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本文链接: http://www.cybfp.cn/32126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暂无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湘潭律师 德清律师 杭州离婚谈判律师 洛阳律师 兰州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杭州工伤纠纷 温州律师网 杭州离婚家事律师 邢台律师 丹东律师 阜阳律师 黄石律师 扬州律师 滨州律师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宁都律师 新干律师 六安霍山县律师 广州番禺区律师 安溪县律师 英德市律师 横州市律师 徐州律师 厦门律师 盐城律师 珠海律师 长沙律师 烟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