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与其他相关法律概念的区别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4-04-20 作者:合肥律师

法律分析: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身为著作权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其中,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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